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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L201930529397.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

行政相对人类型
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行政相对人名称
汕头市澄海区魔顽玩具厂
决定文书名称
ZL201930529397.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
决定文书号
粤汕知法裁字〔2023〕32号
违法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六十五条、《广东省专利条例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。
违法事实
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未经许可,制造、销售、许诺销售落入其ZL201930529397.7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,侵犯了其专利权。请求: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;责令被请求人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;要求被请求人作出不再制造、销售、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保证;对被请求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、请求人因维权而支出的费用,以及由被请求人承担本案的处理费进行调解。
处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六十五条、《广东省专利条例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。
处罚类别
责令停产停业
处罚决定日期
2024-03-26
处罚内容
认定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,以营利为目的,制造、销售、许诺销售外观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产品的行为,侵犯了ZL201930529397.7外观设计专利权。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、销售、许诺销售侵犯ZL201930529397.7专利权的“遥控对战拳击对打PK气球人”玩具产品行为。
罚款金额(万元)
0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
0
公示日期
2024-03-26
执法主体名称
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备注